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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5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方案

按照我校校发〔202432号《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选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培养选拔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如下培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学军、张娟

副组长:杨烨

成员苏应兵、汪招雄、黄廷华、易提林、杨丰利

秘书:祁梅

监督:孙恺

二、选拔对象

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2021级(四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三、选拔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学生(不含定向、委培、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本硕连读以攻读硕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5.本科培养阶段前两学年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

6.外语水平要求:申请本硕连读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合格。

四、选拔程序

1.学院(部)根据本科生院公布的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方案,制定本院(部)的实施细则,报本科生院备案后在本院(部)网站公布,时间:513日。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上交学院教学办祁梅老师(西5-808,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截止时间:516日下午5:30之前。

3.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淘汰不符合选拔条件的申请,并上报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时间:519日。

4.考核面试: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并将考核结果公示,如无异议,报本科生院审核备案,确定其为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培养计划学生。

1)面试时间和地点:暂定523日,下午2:00,地点:5-1005会议室

2)面试要求:自我介绍2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取平均值。

总评成绩=绩点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根据总评成绩分专业排序,确定名单并公示。

五、选拔人数及要求

1.选拔要求:要求学生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导师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我校校发〔202015号)。

2.选拔人数:拟选拔人数30人,学院将根据报名及考核情况适时调整。

联系电话:0716-8066332

六、相关说明

1.入选学生加入导师所在科研团队,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被我校录取后,学校对其进行本硕连读培养,学生可在本科培养阶段最后一学年,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及学分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可提前进入研究课题,结合课题方向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入选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本硕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

4.入选学生若未获得推免资格或在本科阶段退出本硕贯通培养,则返回原本科专业学习,必须按照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5.入选学生原则上须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后的前三个学期内进行中期考核。如中期考核优秀且满足提前毕业的学术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如中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6.入选本硕连读计划的学生须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遴选,按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我校校发〔2020106号)中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标准加分。

7.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学院负责解释。


编辑:谭磊  审核: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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