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乐于奉献,促进其个性化成长及特长发展,并对在精神文明建设、学科竞赛、课外科技活动、文艺及体育活动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生予以表彰和鼓励,学院决定开展院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见附件
二、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及名额分配原则
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及名额划分原则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与流程
1、学院宣传阶段:11月22日—11月23日;
2、学生申请阶段:11月24日—11月26日;
3、学院公示、报送材料:11月27日-12月2日。
四、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11月26日前提交申请表,在线完成《长江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2022—2023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长江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2022—2023单项奖学金申请表》的相应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证明材料等),逾期不提出申请者视为放弃。
1、各班级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本次评审工作,严格依据评比条件、比例及程序进行,确保评选过程的民主性、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应积极调动学生参与评选的热情,以确保学生在参与过程中获得相应的教育和成长。
2、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需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及审核程序,并强化对获奖学生的后续教育与管理。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过程应坚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实施公示制度确保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在单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且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5、申请单项奖学金中所附支撑材料的获奖等级界定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对于获奖人选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对于任何进一步的异议,学院将不予以受理。
五.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13006137791
监督邮件:2473284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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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