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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院决定评选表彰2022-2023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目前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2023年新入学学生和已毕业学生;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

1政治思想好。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2学习风气好。全班学生学习勤奋,班风学风优良,课堂出勤率高,课程不及格率低,有课程重修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0%,全部课程及格学生比例在本学院排名前30%

3同学关系好。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4寝室建设好。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能保持良好的寝室和个人卫生环境,无人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5干部工作好。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6集体活动好。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班级经常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0%以上。

7班级形象好。全班学生在“育在我校”理念的引领下,在德智体美劳能安等方面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在全校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标兵班集体

1)在拟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选拔,各方面成绩突出;

2)班风、学风优良,无人受到纪律处分,各门功课及格率在90%以上;

3)文明寝室创建有成效,在每周的安全文明检查中无不合格寝室;

4)班级活动有特色,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5%以上;

5)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获奖率高,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或有集体、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

6)班级围绕德智体美劳能安等开展了创造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全校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

3.文明寝室

参照各学院(部)的文明寝室建设办法,以每周安全文明检查结果为依据进行推荐。

(二)优秀学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4)关爱同学,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

5)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

①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20%,无重修课程;

②积极进取,在班级起到表率作用。

2)三好学生标兵:

①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10%,无补考课程;

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③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或者有公开发表论文,或者参加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3)十佳大学生:

①德智体美劳能安全面发展,达到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②具有学生干部、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经历,且表现突出;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Ⅰ、因特殊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

Ⅱ、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Ⅲ、有发明专利,或者有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者有高质量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

Ⅳ、有一项突出特长或技能,并有全国或国际的竞赛奖项或认证;

V、在德智体美劳能安等方面有其他典型事迹。

4)优秀学生干部:

①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群众基础好,有较高的威信;

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③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无重修课程。

三、评选指标

所有学生集体和个人的评优指标总量的核算范围:学生仅包含20202022级和5年制的2019级本科生;以下所有指标均以此范围为标准进行核算。

(一)先进集体评选

1.标兵班集体:2

2.先进班集体:3

3.文明寝室:6

(二)先进个人评选

1.三好学生:31

2.三好学生标兵:4

3.十佳大学生:1

4.优秀学生干部:37(优秀寝室长6人,班级安全员4人)。

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的任两项个人荣誉,但被评为“十佳大学生”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优秀学生干部”。

四、材料提交

(一)突出“以学为主,全面发展”的总要求,把学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二)申报标兵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须提交《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审表》(附件1),标兵班集体须同时提交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班级概况、制度建设、班风学风、班集体及个人的学习与科技创新等成果、特色活动或典型事迹等方面情况;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突出特色;字数在2000字左右。

(三)所有优秀学生候选人均须提交《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审表》(附件2),评审表经学校批准盖章后,交学院存入本人档案。

(四)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提交事迹材料,并做好答辩准备。事迹材料分三部分:

1.个人简介和主要成绩:简明扼要,表述清晰,300字以内;

2.主要事迹:富有故事性,语言精简,逻辑清晰,行文顺畅;

3.个人励志座右铭:语言简洁,富有哲理性,50字左右。

事迹材料以本学年事迹为主,整体字数控制在1000-1200字范围内。

(五)各班级应于2023年10月13日18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收集好的电子档、纸质档及材料交到各年级负责人(大二:李子彤;大三:凤昊;大四:李芃绪)


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