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我校校发〔2020〕106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动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高学军、张娟
成 员: 杨烨、苏应兵、孙恺、黄廷华、郜卫华、姚敏、杨玉莹、袁汉文、杜志强
秘 书:祁梅
二、推荐对象
长江大学动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4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条件、考核标准
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我校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工作流程
1.2023年8月28日前,制定动科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报本科生院备案后予以公布。
2.2023年8月29日-9月1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按时提交申请表及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学办(西5-808),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上午9:30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131209994,进群备注专业、班级、姓名)
3.2023年9月2日—7日下午,对申请推免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4.待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第二轮公示。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五、相关说明
1.排名要求。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排名推荐)。
2.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3.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4.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六、举报、投诉渠道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举报。
举报电话:0716-8061776。
长江大学我院
202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