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我院文件
院行发[2020]06号
长江大学动科院“大北农奖教金”评选办法
为激发我院一线教师的工作热情,表彰功底扎实、业务精湛、教学效果卓优、关爱学生成长的优秀教师,在全院形成爱岗敬业、奋发向上、教书育人的浓厚氛围,大北农集团特设立我院“大北农奖教金”。为做好该奖教金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名称
长江大学我院大北农奖教金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1.每年奖励名额为8人,其中:
优秀教师5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
优秀班主任及辅导员3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
2.本奖教金分两年使用完毕。每年使用的经费包括上述用于奖励。
3.根据当年申报及评选实际情况,各奖项获奖名额可不足或空缺,该不足或空缺名额可累积至下一年度。
4.院领导不参与奖教金评选。
5.每位申报者一次只能申报优秀教师与优秀辅导员及班主任中一个奖项。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优秀教师
1.评选范围:长江大学我院在职在岗一线教师。
2.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治学严谨,学术道德高尚。无学术不端行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2)严格遵守《长江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本科教学工作量大(超过院年度平均教学工作量),近3年无教学事故;教学资料齐全,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普遍认可(学年本科课程网评前50%);(教学工作量(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计算以上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为准)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重视创新和创业教育,在专业、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指导大学生的创业实践与科研,积极组织和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类课程和教材建设及协同育人计划改革项目,积极组织和指导大学生创业实践与创业项目孵化,并取得良好效果。
(5)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各类学科竞赛和技能大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其中,(1)(2)是基本条件,凡不符合基本条件者,不能申报;符合基本条件者,根据“大北农奖教金优秀教师量化评分细则”(附件1)进行评分。
(二)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1.评选范围:长江大学我院学生班主任、辅导员
2.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思想品质好。勤奋敬业,全年无请假及外出。能积极为本科生排忧解难,引导本科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感人的事迹,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深受广大本科学生欢迎和爱戴。
(2)认真开展深度辅导工作,积极指导和参加班级活动,按要求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熟悉所带班级的学生,按时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生活状况和班级活动状况,能及时发现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帮助,受到学生信赖。遇突发事件能及时到位,处置妥当,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3)所带班级(或年级)团结向上、学风优良,班集体和个人均有良好表现。
(4)除上述条件外,优秀班主任还需在本学年满内足下列至少1项条件:
①所带班级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80%(普本)/10%(职本)及以上;
②所带班级研究生录取率达到50%(普本)/20%(职本)及以上;
③所带班级一次性就业率(6月底)达到95%及以上且无投诉及举报;
④所带班级转专业率低于5%(普本);
⑤所带班级不及格率低于5%;
⑥所带班级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教务处及校团委认定的省级竞赛)。
四、评选程序
1.奖教金评选坚持“公开公正、”“自愿申报”的原则。
2.每年10月学院公布奖教金评选通知,组织对上学年的奖教金评选工作,12月底完成奖教金发放工作(2020年奖教金评选的对应学年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2021年奖教金评选的对应学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3.成立奖教金评选工作小组,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并负责本奖教金的评选工作,征集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参考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
奖教金评选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我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我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组员:副书记、副院长、各系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委员会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其他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捐赠方代表或指定代表等。
4.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向学院申报,填写《长江大学我院大北农奖教金申请表(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并提交必要的支撑材料复印件(上报材料时审验原件)。
5.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奖教金评选工作小组召开评选会,评定相应奖项获奖候选人名单。
6.评选结果提交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经学院网上公示10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7.学院在当年颁奖大会上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奖教金的管理
1.长江大学我院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捐赠人和其他项目运行相关工作,包括制定奖教金评选办法、组织评选、奖金发放,以及其他各项事宜。
2.项目确定后,双方签订项目捐赠协议并确定举行捐赠仪式或启动仪式。
3.项目启动后,长江大学我院本项目管理负责人每年向捐赠人通报奖教金评选及发放情况和本奖教金的年度使用情况。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教金申请表、个人获奖情况及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奖教金发放记录(须有获奖教师本人签领记录)。
4.如遇特殊情况,经与捐赠人商定,长江大学我院可适当调整奖教金资助名额和金额。
附件:1.《“大北农奖教金”优秀教师量化评分细则》
2.《“大北农奖教金”申请表(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长江大学我院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