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我院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司届函件《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以及《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我校校发〔2015〕284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领导小组
1、组长:雷连成、熊新山
副组长:许巧情、杨烨、苏晓云
2、组员:许巧情、苏晓云、杨烨、高学军、杜志强、阮国良、周玉、周江、杨湘虹、马良琼
二、推免指标
2020年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我院指标为9人。
三、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9月6日 |
将推免通知下达学院 |
教务处 |
2 |
9月6-9日 |
组织学生报名,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证明,并将推免生申请表、推免生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学院 |
学院、学工部、团委、期刊社、科发院 |
3 |
9月12号 |
各学院审核小组组织答辩,确定本院推免名单,并将推免名单报教务处(只交长江大学2020年推免生情况汇总表,其他表格留存学院)并公示 |
学院 |
4 |
9月14 -16日 |
汇总推免名单,审核成绩,接受质咨,公示推免名单 |
教务处 |
5 |
9月25日 |
推荐工作结束 |
|
6 |
9月28日-10月25日 |
1、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2、接收单位组织复试、网上发待录取通知 |
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 |
7 |
10月25日 |
复试、待录取工作结束 |
研究生院 |
四、工作要求
1、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程严格的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健全多元评价体系,提高人才选拔能力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要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推免工作产生应试倾向,各推荐高校原则上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把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3、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许巧情、杨烨、高学军、杜志强、阮国良、周玉、苏晓云),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4、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学校推荐办法、推免生名额、推免生名单等由教务处公示、接收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其中推免生名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推免材料上交
电话:0716-8066256 周老师,5-811
时间:推免所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9月17:30前
6、推免答辩
答辩小组审核学生基本材料,学生做ppt汇报自己的个人情况(5分钟之内),答辩小组投票决定推免顺序,答辩时间:2019.9.12下午16:00,地点:5教1005。